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9-20
实施时间: 2012-9-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5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2012年10月份,是我市部分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我局提醒各位纳税人,尤其是涉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请依照税收相关规定,在十月份征收期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012年十月份征期为10月8日至10月22日。详情请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查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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