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行[2012]3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22
实施时间: 2012-3-1
失效时间: 2013-2-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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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申请继续执行我省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黑人社函[2012]41号)收悉。鉴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黑价行字[2010]29号)即将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保证人才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现将我省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人才流动机构经营服务性收费属中介服务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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