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格[2012]16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15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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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电力公司,各市(地)、县(市)物价局,省垦区、森工物价局:
  为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充分考虑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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