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黑河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经[2012]67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22
实施时间: 2012-4-1
失效时间: 2013-3-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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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黑河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高黑河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费标准的请示》(黑市价[2012]8号)收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1]585号)和《黑龙江省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收费管理办法》(黑价经字[2008]119号),为了规范新建住宅供电工程收费行为,科学合理利用城市空间和供配电资源,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供电设施工程质量,保证供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实现居民安全、优质、可靠用电,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工程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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