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2]153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10
实施时间: 2012-8-1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03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省局制定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的各项工作。
  附件:1. 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目录
  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国、地税发票票种衔接对照表
  3. 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和分类代码表
  二○一二年八月十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票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目录.doc    
安徽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票种和分类代码表.doc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国、地税发票票种衔接对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