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31
实施时间: 2012-10-1
失效时间: 2017-1-31
法规类型: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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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及时、准确、完整采集纳税人的财务会计信息,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统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20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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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9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12-29
实施时间:20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