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闽南理工学院2012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32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0
实施时间: 2012-8-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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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等民办高校2012年新增专业收费标准和调整原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2012]6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价〔2006〕费154号)规定以及闽南理工学院的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核定闽南理工学院2012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复函如下: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
  上述学费标从2012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执行。闽南理工学院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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