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2]7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9-18
实施时间: 2012-10-1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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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49号)的要求,现就取消和免收进出口环节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0月1日起,取消海关监管手续费。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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