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组织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检[2012]3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8
实施时间: 2012-8-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195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等六部门的统一部署,以及2012年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工作会议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11月30日止在全省组织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回头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回头看”工作
  从去年4月开始,我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深入开展医药价格检查,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医药价格政策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