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提醒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函
发文文号: 闽价函[2012]207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8
实施时间: 2012-8-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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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属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全省清理、整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类学校依法收费的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社会各界反映教育收费问题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减少。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在日常检查和群众的反映中,发现一些教育收费单位仍然存在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等违规收费行为。在2012年秋季招生开学即将来临之际,为确保我省教育收费政策更加透明、执行情况更加规范,我局依据现行教育收费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针对日常群众投诉反映,以及前阶段在全省组织开展的教育收费试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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