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环保厅福建省经贸委关于开展钢铁烧结机和玻璃炉窑脱硫效率考核实行差别电价政策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商[2012]39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9-11
实施时间: 2012-9-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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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环保局、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环保局,省电力公司,各有关钢铁和玻璃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钢铁烧结机和玻璃炉窑差别电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脱硫效率考核
  脱硫效率是指生产期间烟气通过脱硫设施后,所脱除的二氧化硫量与未经脱硫前烟气中所含二氧化硫量的百分比。考核方式分为测算脱硫效率和测定烟气出口二氧化硫浓度,其中任何一种满足考核要求(考核要求根据国家排放标准适时作必要调整),即视同达标。
  (一)测算脱硫效率的,月均值大于等于80%的为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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