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对自治区党校申请增加干部教育培训费的复函
发文文号: 宁财[综]函[2012]60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4-16
实施时间: 2012-4-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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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共宁夏委员会党校:
  你校《关于申请增加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培训费收费项目的函》(宁党校发[2011]144号)收悉。经研究,复函如下:
  按照中央提出的大规模培训干部队伍、大力度搞好干部教育、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你校在办学中突出党校办学特色和资源优势,通过开办各种对外培训班,发挥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体作用。
  一、为规范管理,发挥你校在党建党史、行政管理、法学理论等方面的师资优势,考虑你校对外培训时间、场地、课程安排、学员管理和师资等成本因素,同意你校收取对外培训班培训费。
  二、根据财政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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