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纳税人适用“无过错推定”原则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沈地税发[2012]78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28
实施时间: 2012-8-28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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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直属局,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全面适用纳税人“无过错推定”原则。按照现代法治精神和依法行政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无过错推定”原则的内涵
  本指导意见所称“无过错推定”原则,是指未经税务机关依法认定,不得推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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