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委托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管理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商资函[2007]21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07-2-12
实施时间: 2007-2-1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52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河南省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办转发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15号)的文件精神和商务部委托审核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商务部已完成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外资审批联网系统的备案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研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现委托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审核管理开发区内设立的相关服务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
  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及外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