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人社发[2012]1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3-28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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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绥中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本级参保企业: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决定从2012年1月起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
  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含符合劳人社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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