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操作规程》的公告
发文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7-26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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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操作规程》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使用农产品原料生产的货物产销存备查登记簿
  2、期初存货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情况统计表
  3、生产成本计算单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操作规程
  第一章  核定扣除试点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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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使用农产品原料生产的货物产销存备查登记簿.doc    
附件2期初存货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3生产成本计算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