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人社工伤[2012]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2-4-24
实施时间: 2012-4-24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90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事业单位等组织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伤〔2011〕8号),规范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工作,保障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认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已超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时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老工伤人员)。应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而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不属于确认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事业单位老工伤确认人员情况汇总表.xls    
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身份确认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