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公告关于报送游览参观点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服函[2012]142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3
实施时间: 2012-9-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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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各扩权县物价局、旅游示范县物价局,省管门票价格各游览参观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精神,省局下发了《关于报送拟降低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名单的通知》(陕价服函[2012]132号),宝鸡、汉中、铜川、延安、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及西安市临潼区、户县、柞水、凤县、三原等市县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经认真摸底排查,按时上报了本行政区域内游览参观点情况和拟降低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名单,有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虽上报了拟降低门票价格游览参观点名单,但没有上报本行政区域内游览参观点基本情况,还有部分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至今未按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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