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文书档案、2010年会计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财办[2012]25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7-4
实施时间: 2012-7-4
法规类型: 会计档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42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局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维护档案的历史连续性、完整性,促进我局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江西省档案管理条例》以及局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局2011年度文书档案、2010年度会计档案进行整理归档。请各处室、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将本部门2011年产生的属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相应的声像、电子等文件材料)按归档要求整理好,对于2011年度以前未归档的档案,按要求分年度整理好一并归档,并请及时归还借阅的文件,于7月15日前移交局档案室。
  联系人......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