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转发《浦东新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所[2012]6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9-13
实施时间: 2012-9-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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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科委,市税务三分局、市科技创业中心:
  2009年以来,浦东新区税务局和科委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中,积极探索政策落实联动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浦东新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流程》及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学习借鉴,增强责任感,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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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浦东新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操作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