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12]214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9-10
实施时间: 2012-9-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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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以下简称“试点改革”),根据国家明确的“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的税制改革原则,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2012年9月1日起,对本市试点改革过程中确因新老税制转换增加税负的试点企业,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重点监督检查”的方式实施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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