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补充报送家电以旧换新清算资料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2]1552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8-29
实施时间: 2012-8-2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83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补充报送家电以旧换新清算资料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对照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数据,凡不一致的均需按财政部要求填附表2-4,并盖财政局公章,于2012年9月12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企业处,Excel表发送: yinLb2008@,不按时报送的责任自负。
  安徽省财政厅
  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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