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375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7
实施时间: 2012-9-7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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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0]8号,下称《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省物价局制定了《福建省中介服务定价项目目录》(下称《中介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未列入本《中介目录》,其收费管理按国家和我省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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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中介服务收费定价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闽价服[2014]325号
发文部门: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2014-10-20
实施时间: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