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旅游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的复函
发文文号: 赣财综[2012]108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9-15
实施时间: 2012-9-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旅游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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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报省旅游信息和培训中心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赣旅函〔2012〕3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江西省旅游条例》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培训考试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547号)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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