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2]16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物价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7-26
实施时间: 2012-7-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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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教育局、财税局,各高等学校:
  2007年我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对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收费管理、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不少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学科和专业建设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完善高等学校的分类定位与指导”的要求,为体现“优质优价”原则,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公办普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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