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预[2012]161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2-9-6
实施时间: 2012-10-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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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局,人行各市中心支行、各县支行: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预[2012]367号)有关规定,为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加强改征后增值税(以下简称改征增值税)的预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征增值税的收入划分
  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属省本级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包括税款滞纳金、罚没收入,下同)继续全部归省本级。原属市县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收入继续按属地原则全部划归市县。原属省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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