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价价管[2012]50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9-10
实施时间: 2012-9-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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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石化批发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2]154号)规定,现就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分别提高550元和540元。调整后,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9740元、10324元、10909元和8910元。每升最高零售价格见附表。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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