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2年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发[2012]11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9-10
实施时间: 2012-9-10
法规类型: 纳税信用等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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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大力倡导依法诚信纳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努力营造和谐税收环境,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津国税发[2012]109号),市国税局、地税局决定联合开展2012年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在本市办理税务或扣缴税款登记满两年(2010年9月1日前成立)且独立进行纳税申报的单位纳税人。
  二、考核评定期
  以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个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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