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调整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经信节能[2012]6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9-11
实施时间: 2012-9-11
法规类型: 其他各类从业资格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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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在我市实施以来,节能评估机构按照国家和我市要求,积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为我市节能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因《关于天津市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工作机构的通知》(津经信节能〔2011〕28号)公布的我市节能评估机构名单将于2013年4月30日到期,为进一步加强对节能评估机构的管理,提高节能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节能评估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项目建设单位,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天津市节约能源条例》、《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津经信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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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60号-附件1:天津市节能评估行业划分标准.doc    
附件2:天津市节能评估机构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