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水利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综[2012]2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6-5
实施时间: 2012-6-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4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物价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根据《湖南省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和《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湘政发〔2012〕10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