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制定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价服[2012]36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29
实施时间: 2012-9-1
失效时间: 2014-9-1
法规类型: 项目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71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闽价服[2011]345号)试行一年来,执行情况良好,社会各界反映平稳。经研究,对原收费标准予以继续执行(见附件)。同时,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