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州球团厂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12]12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6-25
实施时间: 2012-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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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武汉市、鄂州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武汉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钢矿业公司)鄂州球团厂2012年1-6月生产经营情况,现对武钢矿业公司鄂州球团厂7-12月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如下:
  武钢矿业公司鄂州球团厂2012年下半年增值税预征率由1.4%调整为2%,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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