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04年资源类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前期费用扶持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04]17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04-9-19
实施时间: 2004-9-19
失效时间: 2008-1-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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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精神,鼓励和扶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境外资源类投资和利用境外资源领域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财政部、商务部决定对2004年度资源类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境外资源类项目”)前期费用予以扶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资源类项目前期费用是指从事资源类业务的境外企业在东道国注册登记之前,或对外经济合作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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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4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8-1-31
实施时间:20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