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12]13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30
实施时间: 2012-8-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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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各基层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填写《企业政策性搬迁相关材料报告表》(表样随征管系统上线时下发),向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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