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经济专业等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2]36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27
实施时间: 2012-9-1
失效时间: 2015-8-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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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公务员局:
  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经济等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人函[2012]246号)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24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成本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核定我省经济专业等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上缴国家相关部门的考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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