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人社[2012]126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2-5-30
实施时间: 2012-6-1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74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规范工伤保险费补缴、工伤待遇资格确认及管理工作,维护工伤职工的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厦门市工伤保险费补缴确认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