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企[2012]7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8-21
实施时间: 2012-8-2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50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森工总局: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96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黑龙江省贯彻《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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