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处置积压房地产减免税审批管理规定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1999]35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10-12
实施时间: 1999-10-12
失效时间: 2007-6-28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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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快我省积压房地产的处置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处置积压房地产减免税审批管理规定如下:
  一、凡符合国家房地产市场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均按本规定申请减免税。
  二、申请减免税应提供的资料
  (一)个人销售购买的普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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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6-28
实施时间:2007-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