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一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30
实施时间: 2012-9-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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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25号)的相关内容,纳税人自2012年8月1日(申报期)起申报的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由于8月份我局网站的“一元以下税款自动减免”的功能还在修改完善,因此纳税人在此期间申报的符合减免条件的一元以下税款需要自行填报减免。我局网站申报&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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