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12]37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6-26
实施时间: 2012-6-26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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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确保分配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依据国家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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