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对《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经信联信产[2012]246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6-25
实施时间: 2012-6-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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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杭州市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杭信办[2009]30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制定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大实效,很好地推动了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排在全国大中城市的第四位。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导向作用,根据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及市财政监督局绩效评价的要求,决定对《办法》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意见如下:
  一、取消对CMMI3级的奖励。
  《办法》中规定,“我市对通过CMMI3级、4级、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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