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经贸商贸[2012]600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8-22
实施时间: 2012-8-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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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厦门除外)经贸委(商贸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有关省属国有控股公司:
  为加快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拟对具有示范意义、产业拉动力强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升项目予以资金扶持。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为连接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消费者提供的通过网上接单、网上支付方式实现商品交易、服务供需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提升项目。
  二、申报程序与要求
  (一)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申请。县(市)项目经同级经贸、财政部门审核后,向设区市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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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2012年福建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