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立项的函
发文文号: 京财综[2012]161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8-21
实施时间: 2012-8-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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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立项的函》(京人社专技函[2012]1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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