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基[2012]2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2-8-15
实施时间: 2012-8-1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86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56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浙江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