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湘价综[2012]12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16
实施时间: 2012-8-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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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2]26号)精神,现就充分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促进生产投资平稳较快增长
  1、进一步落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收费优惠政策。除免征国家文件规定的十三项登记类、证明类有关收费外,结合我省实际,免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铁路货物运输治安管理费、烟花爆竹安全合格证工本费、车辆档案查询费、人防工程维护费、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费和标准化收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渔港管理费、林地权属争议调处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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