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在湘价格鉴证师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研[2012]13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8-20
实施时间: 2012-8-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47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相关价格评估机构:
  为了加强价格鉴证师队伍建设,鼓励在湘价格鉴证师爱岗敬业,根据国家发改委第1号令和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12年度在湘价格鉴证师评先工作,表彰先进,以树立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价格鉴证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价格评估鉴证工作原则和工作规程,工作无差错,成绩突出。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不以权谋私,清正廉洁,无私奉献。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湖南省第二届优秀价格鉴定师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