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国土资籍发[2012]3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时间: 2012-8-9
实施时间: 2012-8-9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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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双阳区、江源区)国土资源局: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维护土地合法权益的诉求逐步增多。为加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摆上日程,加强领导。依法做好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处工作,是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积极做好这项工作意义更加重大。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厅领导任组长,地籍、法规、耕保、整理、利用、执法监察、信访、纪检监察和信息中心等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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