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福建省长泰县地方税务局”等新印章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12]14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8-16
实施时间: 2012-8-1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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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及派出机构,省税校,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市、县(区)地方税务局机构改革,部分机构新设、更名或旧章磨损,自即日起启用“福建省长泰县地方税务局”等7枚新印章,同时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做好旧印章缴交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福建省长泰县地方税务局”等新印章印模(直径4.2cm)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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