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规[2012]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委
发文时间: 2012-8-21
实施时间: 2012-9-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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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教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并就有关收费规范要求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市幼儿园收费项目规范为保育教育费(收费编码:173014016)、住宿费(收费编码:173014017)及代办服务性收费(见附件1)。除上述收费之外,幼儿园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二、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大政府学前教育投入力度,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不断提高财政投入水平,逐步降低群众负担。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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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市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doc    
附件2:北京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收费标准.doc    
附件3:北京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