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2]5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8-14
实施时间: 2012-8-1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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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继续做好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统计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编报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统计报表的通知》(财办发〔2012〕75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11年度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统计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资产报表统计工作是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编报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业务指导的力度,及时解决编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资产报表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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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关于×××(部门)编报2011年度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表的情况报告》.doc